一、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依照《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国家林业局主管全国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负责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第五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主体功能是保护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开展森林生态旅游。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从事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
第七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18个月内,编制完成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国家级森林公园合并或者改变经营范围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修改完成总体规划。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
第八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突出森林风景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充分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现有森林植被;
(二)充分展示和传播生态文化知识,增强公众生态文明道德意识;
(三)便于森林生态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以及公众对自然与环境的充分体验;
(四)以自然景观为主,严格控制人造景点的设置;
(五)严格控制滑雪场、索道等对景观和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建设。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还应当包括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防火、旅游安全等专项规划。
第九条 已建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范围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合或者交叉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相互协调;对重合或者交叉区域,应当按照自然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第十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和规程编制。
编制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报送审核(批)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时应当对征求意见及其采纳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一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经批准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5年内不得修改;因国家或者省级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同意。
在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后、总体规划批准前,不得在森林公园内新建永久性建筑、构筑物等人工设施。
第十二条 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三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其选址、规模、风格和色彩等应当与周边景观与环境相协调,相应的废水、废物处理和防火设施应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已建或者在建的建设项目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应当按照总体规划逐步进行改造、拆除或者迁出。
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景观和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整理场地,美化绿化环境。
第十四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编制并组织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加强森林公园内森林、林木的保护、培育和管理。
因提高森林风景资源质量或者开展森林生态旅游的需要,可以对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的林木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第十五条 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但是因保护森林及其他风景资源、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和林业生态文化示范基地、保障游客安全等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除外。
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的,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森林景观、生态以及旅游活动的影响,并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可能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导致森林风景资源质量明显降低的,应当在取得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或者改变经营范围的行政许可后,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因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实施,给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的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对森林公园内的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建立保护管理档案,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监测,必要时,可以划定重点保护区域。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严格保护森林公园内的天然林、珍贵树木,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风景林木,保持当地森林景观优势特征,提高森林风景资源的游览、观赏和科普价值。
第十八条 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
(二)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三)刻划、污损树木、岩石和文物古迹及葬坟;
(四)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园内设施;
(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
(六)在非指定的吸烟区吸烟和在非指定区域野外用火、焚烧香蜡纸烛、燃放烟花爆竹;
(七)擅自摆摊设点、兜售物品;
(八)擅自围、填、堵、截自然水系;
(九)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标示牌、宣传单等形式将森林风景资源保护的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
第十九条 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开展影视拍摄或者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承办单位的活动计划对森林公园景观与生态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承办单位按照备案的活动计划开展影视拍摄或者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对所搭建的临时设施,承办单位应当在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并恢复原状。
第二十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国家级森林公园可以出售门票和收取相关费用。国家级森林公园的门票和其他经营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并主要用于森林风景资源的培育、保护及森林公园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国家级森林公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免门票或者设立免费开放日等方式,为老年人、儿童、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游览提供便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应当由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负责;需要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进行的,应当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应当符合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服从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
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发生变动的,应当依法向国家林业局申请办理国家级森林公园被许可人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对森林公园的范围进行公示和标界立桩。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中国国家森林公园专用标志。未经国家林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名称和专用标志。
第二十三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解说系统,开辟展示场所,对古树名木和主要景观景物设置解说牌示,提供宣传品和解说服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向公众介绍自然科普知识和社会历史文化知识。
第二十四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在危险地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不得对公众开放。
国家鼓励国家级森林公园采取购买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旅游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
第二十五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确定的游客容量组织安排旅游活动,不得超过最大游客容量接待旅游者。
进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交通工具,应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国家鼓励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使用低碳、节能、环保的交通工具。
第二十六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宣传和用火管理,建立森林火灾扑救队伍,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与设备。
第二十七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引导森林公园内及周边的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无污染的种植、养殖和林副产品加工业,鼓励其从事与森林公园相关的资源管护和旅游接待等活动。
第二十八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按照要求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报送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第三十条 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总体规划、擅自变更总体规划或者未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建设活动的;
(二)未按照规定从事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的;
(三)建设项目对森林公园景观和生态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导致森林风景资源质量明显降低,未事先取得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或者改变经营范围的许可的;
(四)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发生变动,未依法办理国家级森林公园被许可人变更手续的。
第三十二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未按照规定编制总体规划或者未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经责令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并导致国家级森林公园主体功能无法发挥的,国家林业局可以将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森林风景资源质量下降,经中国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委员会专家评审,达不到国家级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标准的,国家林业局应当将国家级森林公园撤销。
被撤销的国家级森林公园,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设立国家级森林公园。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国家级森林公园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二、武夷山国家森林公园归哪里管辖?
应该是归福建省林业厅和南平市一共同管理,属地管理为南平市!
三、新西兰国家森林公园
新西兰国家森林公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天然保护区之一。位于新西兰,这个国家以其壮丽的自然景观而闻名,拥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令人叹为观止的原始森林。
国家森林公园的重要性
新西兰国家森林公园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气候调节和生态平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公园提供了独特而珍贵的栖息地,托管了许多濒危和受保护物种的生活。
这些森林是植物和动物的天堂,供它们喂养、繁殖和庇护。许多特有物种和珍稀动植物都在这里生活,并且在国家森林公园中得到了精心保护。
国家森林公园还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它们帮助维持地球生态系统的平衡,为空气净化、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提供了重要服务。
世界遗产和旅游景点
新西兰国家森林公园中的一些地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遗产,这些独特的地方吸引了全球游客的到来。
例如,弗朗茨约瑟夫冰川是新西兰国家森林公园中最著名且最具吸引力的景点之一。它是南半球最大的冰川之一,每年吸引了大量追求冒险的旅行者。
在国家森林公园中,游客还可以探索令人叹为观止的雾气弥漫的原始森林、壮丽的瀑布和丰富多样的野生动物。这里的自然美景让人流连忘返。
生态旅游与可持续发展
国家森林公园不仅仅是旅游景点,它们还促进了生态旅游的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实践。
生态旅游是一种为游客提供独特自然体验的旅游形式,同时还尊重和保护目的地的生态系统。在国家森林公园中,游客可以近距离观察和了解珍稀的植物和动物物种,同时也意识到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性。
国家森林公园的管理机构致力于平衡旅游需求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他们采取措施限制游客数量、引导游客在公园内进行可持续的活动,并提供教育和信息,以鼓励游客在参观过程中保持环境友好。
保护努力与挑战
尽管国家森林公园在保护环境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气候变化对这些森林的长期生存和物种适应性造成了威胁。全球变暖导致温度升高和极端天气事件增加,对许多森林生态系统带来了负面影响。
同时,非法砍伐、过度开发和外来物种入侵等人类活动也威胁着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完整性。
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资源,政府、环保组织和社区都积极参与,制定和执行保护措施。他们加强国家森林公园的监测和管理,推动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措施,以确保这些宝贵的生态系统能够持续地为人们提供福祉。
结论
新西兰国家森林公园是世界自然遗产的瑰宝,提供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自然体验和宝贵的生态资源。
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这些宝贵的森林,确保它们永远作为我们子孙后代的遗产。
四、探秘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奇观与生态保护
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湖北省西部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境内,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这里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包括原始森林、瀑布、峡谷等众多自然景观,是一处难得的生态宝地。作为国家级重点保护的自然保护区,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不仅为游客提供了独特的自然体验,也在生态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雷公山的自然奇观
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拥有众多令人叹为观止的自然景观。其中最为著名的要数雷公瀑布。这座瀑布高达108米,宽达40米,是国内最高的瀑布之一。瀑布飞流直下,形成了一道壮丽的银白色帷幕,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给人一种震撼的视觉体验。
除了雷公瀑布,这里还有众多峡谷、溪流、原始森林等自然景观。雷公大峡谷全长约20公里,两岸峭壁林立,溪水潺潺,构成了一幅秀丽的自然画卷。而雷公原始森林则保存着大量珍稀濒危植物,是一处难得的生态宝地。
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一直致力于生态保护工作。公园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严格限制游客数量、加强巡逻管理、禁止一切破坏性活动等,以确保这片原始森林的完整性。
同时,公园还积极开展科研监测和环境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通过这些努力,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得以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当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
游览建议
对于想要亲身体验雷公山自然奇观的游客来说,以下几点建议可能会有所帮助:
- 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合理安排游览时间,以免错过精彩景点。
- 做好防晒、防蚊等防护措施,以确保舒适的游览体验。
- 尊重自然,爱护环境,不随意丢弃垃圾,保护好这片宝贵的生态宝地。
总之,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是一处难得的自然保护区,集自然奇观与生态保护于一体。通过亲身体验这里的独特景观,相信广大游客不仅能够获得美好的旅行体验,也能够更好地认识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让我们一起为保护这片宝贵
五、举例说明国家森林公园的保护措施?
1、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2、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
3、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
4、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
5、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
6、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六、国家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的区别?
国家森林公园,一般都具有二个比较明显的特征:一是国家森林公园自然状况的天然性和原始性,即国家森林公园通常都以天然形成的环境为基础,以天然景观为主要内容,人为的建筑、设施只是为了方便而添置的必要辅助。二是国家森林公园景观资源的珍稀性和独特性,即国家森林公园天然或原始的景观资源往往为一国所罕见,并在国内、甚至在世界上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而特别的影响。
国家自然保护区是一个泛称,实际上,由于建立的目的、要求和本身所具备的条件不同,而有多种类型。按照保护的主要对象来划分,国家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生物物种保护区和自然遗迹保护区3类;按照保护区的性质来划分,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科研保护区、国家公园(即风景名胜区)、管理区和资源管理保护区4类。
也就是说国家森林公园是属于国家自然保护区的一种,两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七、武夷山是什么时候被国家命名为森林公园?
2004年11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原武夷山森林公园和武夷山原始森林公园合并成为国家森林公园。 公园总面积7418公顷,其中核心景区规划面积3085公顷,全部为国有生态公益林,是一个集多种景观、融山水之灵气的原始森林公园。公园拥有世界上同纬度带仅存的最典型、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中亚热带原生性森林生态系统和世界珍稀特有野生动植物的基因库。
八、武夷山森林公园要门票吗?
武夷山森林公园是要门票的,门票价格为140元/人,其中包含天游峰、一线天、虎啸岩、玉女峰、武夷宫、大红袍、水帘洞等7大景点。
九、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入口
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入口,是中国湖南省的一处自然风景名胜区,被誉为地球上的“绿宝石”。它是中国最早获得国家级森林公园认定的地区之一,也是国内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
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的国家森林公园入口是进入张家界风景区的主要入口之一,直接宣告着游客即将踏入奇幻的自然世界。这里汇聚了大自然的奇观和人文的精华,为游客带来了无尽的惊喜和感动。
迷人的自然景观
在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入口的周边地区,景观多样、壮丽绝伦。雄奇的山峰、陡峭的悬崖、清澈的溪流、茂密的原始森林,构成了一个神奇的自然画卷。这里的山峰种类繁多,有像宝塔一样尖峰突兀的“千里怪山”,有像天门一样险峻的“天门山”,还有像天坛一样庄严肃穆的“天子山”,每一座山峰都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
沿着蜿蜒曲折的小道,漫步在郁郁葱葱的森林中,仿佛进入了仙境一般。清新的空气和滋润的土壤孕育出了这里丰富的植被,不仅有茂密的森林,还有各种各样的花卉和野生动物。登上山顶,展望四周,可以一览无余地欣赏到整个张家界的壮丽景色。
浓郁的人文历史
除了自然美景,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入口还蕴含着丰富的人文历史。这里有许多历史遗迹和文化景点,让游客感受到千年传统的魅力。
张家界是中华民族的摇篮之一,这里有悠久的历史,源远流长的文化。在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入口附近,有一些保存完好的古建筑,如明代的“玉皇庙”和清代的“九道门”,它们见证了这片土地的沧桑与变迁。
此外,在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入口附近还有一些土家族等少数民族的聚居地,游客可以近距离接触这些民族的文化和生活方式,领略到不同于自己的独特风情。
壮丽的风景名胜
作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入口汇集了大量的风景名胜,给游客带来了极大的观赏价值和旅游体验。
其中,最著名的景点之一是被誉为“山水画廊”的黄石寨。黄石寨四周群山环抱,山峰起伏,犹如一幅巨大的山水画卷展开在眼前。登上黄石寨的山顶,可以俯瞰整个张家界风景区,感受到大自然的无穷魅力。
此外,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入口还有玻璃桥等一系列刺激的体验项目,让游客感受到刺激与欢乐。玻璃桥横跨在峡谷之上,透明的材质让人仿佛漫步在空中,鸟瞰下方的景色,令人叹为观止。
旅游服务设施完善
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入口作为重要的旅游景点,旅游服务设施非常完善。这里有各类宾馆、餐厅、商店等,可以满足游客的各种需求。
同时,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入口的交通也非常便利。可以通过公共交通工具抵达,也可以选择自驾前往。附近还有停车场和租车服务,方便游客的出行。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还可以选择跟随导游,参加旅游团,获得更加全面的解说和导览。导游们熟悉景点的历史和文化,可以给游客带来更加丰富的旅游体验。
结语
作为中国湖南省的一处自然风景名胜区,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入口以其迷人的自然景观、浓郁的人文历史和完善的旅游服务设施而闻名。在这里,游客可以尽情地欣赏大自然的壮丽景色,感受千年的历史文化,享受便利的旅游服务。无论是独自一人还是与家人朋友一同前往,都能找到心灵的宁静和放松。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入口是一个让人流连忘返的旅游目的地,也是一次难忘的旅行体验。
十、云南普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攻略
云南普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攻略
概述
云南普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中国云南省普洱市,是一处自然风光秀丽的旅游胜地。公园内的山脉、森林、瀑布和湖泊构成了壮丽的自然景观,吸引了众多国内外游客前来观光和度假。
景点
云南普洱国家森林公园有许多独特的景点值得一探。以下是其中一些必游景点:
1. 碧塔海
碧塔海是公园内最著名的景点之一,被誉为"天然的明珠"。这是一片由湖泊组成的高山湖泊群,水质清澈透明,周围被巍峨的山峰环绕。在碧塔海附近还有许多徒步和露营的线路,可以让游客近距离感受大自然的美妙。
2. 翠湖
翠湖是公园内的另一处美丽景点,湖水呈翡翠绿色,故得名。湖周围绿树成荫,蓝天白云倒映在湖面上,景色十分迷人。游客可以在翠湖边漫步或租船游览湖中小岛,享受宁静和宜人的环境。
3. 其他景点
除了碧塔海和翠湖,云南普洱国家森林公园还有很多其他精彩的景点。例如,千年古樟、茶马古道、峨山千佛寺等,每个景点都有独特的风景和历史故事,让人流连忘返。
旅游攻略
如果你计划前往云南普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攻略:
1. 最佳旅游季节
云南普洱国家森林公园四季如春,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景色。但由于夏季是雨季,可能会有较多降雨,对户外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最佳旅游季节是春季4月到5月和秋季9月到10月,天气宜人,景色优美。
2. 行程安排
在规划行程时,建议至少安排2至3天的时间来游览云南普洱国家森林公园,以充分欣赏各个景点的风景和体验。你可以根据个人偏好选择徒步、露营或乘船等不同的活动,尽情享受大自然的魅力。
3. 交通方式
从普洱市区前往云南普洱国家森林公园,可以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包车。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巴士和出租车,行程较长但费用较低。包车则更为便捷和私密,适合一家人或一群朋友一同前往。
4. 注意事项
在游览云南普洱国家森林公园时,切记保护环境、遵守规定,不随地乱丢垃圾。同时,注意防晒和蚊虫叮咬,穿着舒适的运动鞋和轻便的衣物,方便行走和活动。
结语
云南普洱国家森林公园是一处让人流连忘返的旅游胜地,拥有壮丽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文化历史。通过这篇攻略,相信你已经对该公园有了初步了解,并掌握了一些旅游的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你能在旅途中度过愉快的时光,留下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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